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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支持记者正常采访 要慎用刑事司法程序

法制晚报讯今天上午,针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中国记协相关人士再次表示,支持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司法机关应对记者慎用刑事司法程序。

今天,《新快报》头版大标题“再请放人”,再次呼吁释放记者陈永洲,认为一切应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

《新快报》10月23日在头版刊发报道称,该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中联重科[1.11% 资金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缘由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长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长沙警事”称,《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最新进展

记协再表态:对记者慎用刑事司法程序

上午,记者从中国记协方面了解到,已经要求湖南方面了解并向其反馈情况,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相关方面的情况反馈。

“记者队伍需要科学规范管理,还需要行业自律和民事手段为主,刑事法律手段为辅,极少数情况下才可动用刑事司法程序,对记者队伍要慎用刑事司法程序。”记协相关人士说。

《新快报》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目前长沙警方有几位办案人员在广州,向报社了解情况,“但现在除了要求放人,真的没有什么情况好了解的。”

今日网上一篇标题为“中纪委中宣部介入《新快报》记者被抓案”的文章广为流传,记者注意到,“中纪委中宣部介入《新快报》记者被抓案”的消息来源并非中纪委和中宣部,而是中联重科自己的单方面表述。

随后,记者从接近中宣部人士处了解到,中宣部表示“记者的正常新闻采访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已经关注此事的进展。

今天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新进展,对网上流传的“今天移交检察机关”等信息不清楚,案件现在的进展是“在侦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坚决维护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今日头版报道,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总局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中国记协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并依法公正处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局已注意到《新快报》记者被刑拘的事情,并高度关注事态发展。

目前,总局已通过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总局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道活动,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做法,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地报道此事。

昨天,中国记协维权处负责人表示,中国记协已于10月22日从《新快报》得知此事,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介入事件调查。 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记协目前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并依法公正处理。中国记协相关负责人也表明态度:坚决维护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活 动。

律师说法

警方不应随意介入民事纠纷

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许兰亭律师表示,异地拘留或逮捕时,警方要持拘留证或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工作证件等有效证件,要由协作地公安机关派人员协助其进行拘留或逮捕。

许兰亭认为,根据目前报道的情况看,广东警方打电话给陈永洲,告诉他前段时间陈家失窃的事有了新进展,让其到警察局,然后长沙警方将其抓捕,那应该是长沙警方与广东警方事先有过沟通,让其协助的。

许兰亭律师说,根据目前的报道显示,在长沙警方抓人前,《新快报》与中联重科正在打一场名誉侵权的官司,且该案还未出结果。在此种情况下,如果陈永洲作报道又是单位派去的职务行为,那警方在此种情况下抓人,等于介入到了两家的民事纠纷当中,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妥的。

若错抓记者应获国家赔偿

许兰亭律师说,如果是单位派陈永洲去进行的采访,那陈永洲的行为应该属于职务行为。但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如果记者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认为涉嫌违法犯罪,警察将其拘留或逮捕必须事先告知其所在单位。

不过,如果最终认定陈永洲的行为确实属违法行为,而其又是职务行为,那其所在报社也将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许兰亭律师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警察随便抓人肯定是不对的。警察抓人应该事先经过深入的调查,不能接到有人举报就随便把人抓起来。

如果最终认定警察错抓了陈永洲,其行为侵害了被抓者的合法权益,还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直接责任人还应该受到内部的处理和处罚。

事件

回放

《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了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事件

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上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公开,称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

针对新快报社、陈永洲本人以涉嫌侵犯名誉权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网上追逃。其间,陈永洲一直蒙在鼓里,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关于此前陈宅失窃一事

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约见地点,结果被长沙警方带走

陈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永洲,了解相关案情

《新快报》针对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发表声明,在一版呐喊“请放人”

事件发酵《新快报》连续两天头版呼吁放人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今天对记者再次表明态度:记者作报道是职务行为,中联重科应与报社交涉。

23日出版的《新快报》在头版刊登“请放人”的特大醒目标题,要求长沙警方释放该报此前被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的记者陈永洲,并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一时间成为了昨天乃至今天网络最热门的话题。

今天,《新快报》头版大标题“再请放人”,再次呼吁释放记者陈永洲,认为一切应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

事件影响中联重科股价连续两日下跌

随着《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带走事件的发酵,事件“主角”之一的中联重科A股已经连续两日股价下跌超过5%。今日开盘后,股价继续下滑,截至记者发稿,H股跌近2%,A股跌2.67%。

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以后,中联重科A股股价从10.44元/股持续下跌至被腰斩,最大跌幅曾达52%,市值蒸发约340亿元。今年以来,中联重科H股市值最多时跌去了上百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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