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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税收入改革践行“中国梦”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非税”体制

  湖南财政坚持强化财政收入管 理与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并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并重,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与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并重,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构建有 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健全制度体系,中央应建立健全全国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法制体系,研究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根据非 税收入的不同特点和管理需要,分类制定相关法规,并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纳入《预算法》修改范围,且以国务院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决 定》,为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对国家核定编制、财政供给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利用政府权力或国有资产(资源)所有权取得 的收入,由财政部门和物价或发展与改革部门作为政府性收费共同审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专司非税收入管 理,将政策拟定、清理整顿等职能与征收管理、票据管理、收入稽查等职能有机整合并实行归口管理,充分发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作用。

  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非税”体制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也是根据中国国情做出的正确抉择,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重大决策,其发展效率与财政收支情况相关。非税收入作为一种财政政策手段,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建设“两型社会”落实到非税收入管理上, 就是要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税费体系,宜税征税、宜费收费,并把非税收入规模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和合理的额度。湖南作为国家“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要建 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充当“两型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建立符合“两 型社会”要求的资源消耗小、环境污染少的财政增长机制,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管理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一清、二改、三规范”的思路,加 快税费改革步伐,建立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绿色税费体系,努力实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非税”体制。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非税”体制

   湖南省非税局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专司机构,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增强非税收入征管透明度;依托政务中心平台,积极探索归口审批、集中办事、财 政开票、统一收费的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畅通监督渠道,实行举报有奖,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依法征收、高效便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同时,也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等原则,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解决机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重复管制的问题,努力把非税收 入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收,加强社会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切实体现“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的施政理念。

  助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非税”体制

   非税收入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事关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稳定和谐,稳在民心,和在民意。为此,湖南财政人始终坚持为民理财,规范 管理,充分发挥非税收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征管政策的透明度,努力实现依法征收,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促进党和政府 与人民群众的和谐;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公平收入分配,调节部门利益的不均衡,促进与执收单位之间的和谐;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缴分离,从源头 遏制腐败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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